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0-13 来源:花钰锋 作者:admin 点击:2362

各位老师:

南京市教育局将举办南京市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旨在促进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编制优质系列教学视频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探索特色鲜明、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教学资源,逐步推动微课资源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

二、参赛对象

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均可参加本次竞赛。本次竞赛采取线上申报和线下评比的方式。2018年10月20日起,参赛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平台上传作品。登录平台与上报作品的方法以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信息化中心)(以下简称市电教馆)文件为准,有关活动的具体操作要求将以补充通知和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布置。

三、竞赛组织

成立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组委会,统筹、指导本次微课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电教馆,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

比赛分申报、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申报阶段(2018年10月20日-11月20日) 参赛人员登录平台上传作品。

2.初赛阶段(2018年11月21日-12月20日)市直属学校不超过10件。

3.决赛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10日)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为5%、10%、20%。

四、竞赛管理

1每个系列微课最少必须包含三个微课视频,且系列视频之间必须围绕一个共同主题,主题必须符合学科特点,具有实用性,并在参赛作品创作说明中详细描述该主题(详见附件3)。每件作品署名最多3人。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责任自负,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2.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参赛作品将择优向教师免费开放。

3.竞赛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赛作品的上传、评比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优秀组织奖的产生也是由平台根据规则自动产生。参赛作品上传竞赛平台后,各区、市直属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在平台上进行评比,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根据市教育局的授权,市电教馆将联合市教研室组织学科教学专家和教育技术专家对各区及市直属学校选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由市电教馆、市教研室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微课竞赛说明及流程(详见附件1),微课竞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2)。

附件:

  1.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说明及流程.doc (44 KB)

 

  2.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评分规则.doc (37.5 KB)

 

  3.南京市第五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作品创作说明.doc (46.5 KB)

 

 

南京市聋人学校教务处、信息中心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