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19-05-27 来源:汪声浩 作者:admin 点击:2431

南京市聋人学校“安全工作手册”内容之一: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和师生安全,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特制定本条例:

    1、学校办公室、教室等一切用电设施,均由学校统一安置,不准任何个人擅自安装。

    2、办公室内未经学校允许,不准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3、教室照明应根据季节和天气而定,光线充足的情况下避免使用或应减少使用照明设备。

    4、各教室按需要开关电器设备,不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空调,节约用电。

    5、各办公室要做到节约用电,随手关灯。

    6、各办公室的空调按规定夏季必须在32以上,冬季在O℃以下才能开机;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定不高于22℃

    7、教室内照明设备发生故障,由班主任及时报总务处修理,不准学生擅自更动。

    8、学校用电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循私情,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积极支持用电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跟用电管理人员无理纠缠。

    9、学生必须爱护公物,对所有照明设备不得摆弄,毁坏,凡毁坏电器者一律照价赔偿,因摆弄电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肇事者责任。